各投标单位:
现对柳城县人民医院项目二期-综合楼、后勤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场工程(柳城建标第(2020)21号)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:
1、招标文件第一章《招标公告》3.2“业绩要求”原为:“3.2业绩要求:有要求,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,类似工程指:/ 。 ”,现更改为:“3.2业绩要求:无要求。”。
2、招标文件第三章《评标办法》2.1.4“认证体系(满分2.00分)”原为:“认证体系(满分2.00分):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.5分;”现更改为:“认证体系(满分2.00分):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.5分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.5分”。
3、对招标文件第四章《合同条款及格式》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1.4项内容做部分修改(详见附件1)。
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,其他内容不变,请各投标单位按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。
招标人:柳城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2020年6月11日